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本科录取统计(持续更新)

2021-07-10浏览次数:4982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本科录取统计(持续更新)
省/市普通类一本线(参考线)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最高分
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
黑龙江584584582582559559
江苏历史591597591593591592
物理557569556560551551
浙江——5895778493.985978894.805648492.565868893.695598591.665748792.47
江西——593594592593591592
山东——618.3618.9618.25629.05611.1612.8
河南55846222179.14 46222179.14 53526292.46 53526292.46 50225487.85 50225487.85
51839925079.55 52927397.67 44721883.91 55324195.79 48723888.14 48723888.14
湖北——731.6742.8734.8754.8757.6757.6
湖南历史338.1338.1338.4338.4337.6337.6
物理328.8333.6330334.9327.6327.7
广东——577595571584567588
广西605624607618602602
四川——280.33281.67283.33283.33280280
注: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3)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仅剩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另有规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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