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体系
目前,我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包括单科竞赛奖学金、四六级英语统考成绩优秀奖学金、体育文娱活动优秀奖学金等)和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捐赠奖学金及各院系自设的奖学金。得奖比例约为30%左右。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出资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生每年奖励额度为1000元至30000元。
2. 社会捐赠奖学金
我校的学生培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每年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在我校设立奖学金有数十项,每生每年奖励额度根据捐赠协议设置,最高可达30000元。
3.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二、助学金体系
1.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
2.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最终贷款额度以贷款经办方审批为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结业、肄业)后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自付或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即学生毕业后5年内,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形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来校就读前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即可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来校就读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选择其中一种形式办理,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种形式的国家助学贷款。
3. 勤工助学
学校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服务。学生可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薪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目前学校共有校内固定岗位2000个,每月薪酬最高为888元。
4. 捐赠助学金
我校现有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助学金10多项,资助金额每生每年从3000元到8000元不等,是我校助学金重要的组成部分。绝大部分捐赠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大一本科新生。
5. 困难补助等
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主要用于:
(一)扶助身患大病、重病的学生;
(二)扶助发生意外伤害的学生;
(三)扶助家庭遭遇不幸造成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
资助热线电话:020-87110693
奖学金咨询电话:020-8711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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