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筑梦计划”招生计划(130人)、各省合格考生人数,兼顾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各省“筑梦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数。合格生源考生应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筑梦计划”志愿。我校将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为附件中我校在该省投放的专业。广东省考生请直接在高考志愿系统填报专业,其他省份考生拟填报专业志愿若不在生源所在省对应批次报考系统内,请将报考专业志愿填写在考生专业志愿表上。所有考生必须于2019年7月5日前将高考志愿表(加盖中学公章)、高考成绩单及有效联系方式寄(送)达我办,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筑梦计划”招生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