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在确认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以招生计划数的4倍(末位同分均入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公示如附件,公示期为6月19日-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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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